合肥日报讯 (束芳)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, 参加2013年4月份自学考试的我市考生,可于5月17日登录合肥招生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;对成绩有疑问的,5月23日考生凭准考证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登记查卷,逾期不再办理;同时发放4月份自考违规处理决定书,如果不按时领取,将视为《处理决定书》已经送达,不再发放。查卷结果将于6月15日公布。
市考试院提醒,合肥市自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发放合格证。可以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到主考院校参加实践环节、论文的考核。毕业时无须提供合格证(论文、实践环节课程除外),审理时将从成绩档案库中打印出全部合格课程,考生凭准考证、身份证即可申请毕业。
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、心理学合格证5月23日~24日凭准考证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领取,同时发放以前未领教育学、心理学合格证。